莱芜市出台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办法
本报讯(记者 任甲斌 胡安迎)从4月1日起,《莱芜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办法》正式施行。
该《办法》是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的,明确规定全市中小学教科书使用省教育厅制定的《山东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材。根据《办法》,莱芜市教育局成立由课程教材专家、各学科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的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该委员会人数为不少于9人的单数,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2/3。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按学段分设学科组。每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负责教科书的评审和初选工作。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成员和学科组成员原则上不能重复。市局建立中小学教科书选用专家库,专家库中每学段、每学科人数不应少于每个学科组人数的3倍,教科书编写人员、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担任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及学科组成员。
《办法》对教科书的选用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教科书选用结果确定后要在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每一学科教科书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在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今后该市教科书选用工作一般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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