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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版:教育杂谈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教育杂谈
06

莫视小规模学校为落后的教育形态

□ 李磊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朱永新认为,农村“中心校”对农村小规模学校的人事和财务控制以及“管办评”不分,严重限制了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发展,加重了基层教育官僚化。

基层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对农村小规模学校的重要性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其是随着社会发展必将消失的落后的教育形态,在投入和师资配备上也往往是“厚此薄彼”,加之管理方式的简单粗放,农村小规模学校普遍存在诸多问题,发展举步维艰。

农村小规模学校真的就是落后的教育形态吗?据统计,农村小规模小学满足了20%没有能力进城上学的弱势家庭子女的教育需求,是普及义务教育、实现就近入学的现实需要。由此可见,办好农村小规模学校,不仅是政府落实办学主体责任的职责所在,而且关乎社会公平、正义,更是教育落实精准扶贫扶弱应有的担当。

当然,仅仅是为了满足农村弱势家庭所需,尚不能充分说明农村小规模学校就不是落后的教育形态。就农村小规模学校自身而言,其充分理由还在于不仅做到了学生“在家门口上学”,而且小班化的教学容易形成高质量的师生关系,有利于学生情感和人格的培养,更有利于进行人性化和个性化的教学。那些盲目追求教育规模、动辄拥有几千名学生的学校,不符合教育规律。

其实,在德国、芬兰、韩国和英国等国家,一二百人的学校非常普遍。有的国家甚至通过专门的政策扶持小规模学校,就是为了保障在小班化的状态下进行个性化、人性化的教学。

笔者认为,小规模学校作为一种学校样式,不仅不过时,而且将长期存在。在“十三五”规划中,国家把提升教育质量当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教育发展主体。那么,改善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改善管理方式、提升教育质量,就应该是提升整体教育质量的发力点和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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