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严禁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开展经营性创收
□ 徐丽
为给青少年“留够”校外活动空间,新疆教育部门近日明确规定,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校外教育要本着“公益性为先、活动为主、学生为本”的宗旨。新疆全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要坚持面向广大青少年学生,使他们充分享有校外活动场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要积极开展各种普及性教育活动,让尽可能多的青少年学生在活动中心获得学科知识之外的有益于成长的各种培养和熏陶。
新疆教育部门还提出,青少年活动场所要坚持长年开放,节假日的开放时间要适当延长,增强接待能力,提高场所利用率。各地要充分利用本土教育、文化资源,开展具有特色的校外教育活动,为广大农牧区青少年提供尽可能多的公益性活动和免费培训。
(摘自2016年5月7日《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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