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9所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本报讯(记者 高原)5月25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要求,2016年我省确定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9所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通知明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试点高校在山东省的统招计划中安排,且不能超过在山东省统招计划的20%。已经通过我省当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考生需要注意,高考成绩公布后,入围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且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填报专业志愿须在该项招生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省招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投档控制分数线,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我省首次确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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