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活动前须实施至少一次应急演练
济南市校园突发事件应对有“章”可循
本报讯(记者 陈敏)“大规模集会、会展等活动应制定应急预案”、“重大活动举办前至少实施1次应急演练”、“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近日,济南市教育局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让校园突发事件处置有“章”可循。
济南市落实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其负责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分别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制,统筹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对,负责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总结评估等工作。
据了解,根据预防与应急并重的要求,济南市确定构建市、县、校分层级应急预案体系,适时动态调整修订各类应急预案。举办较大规模集会、会展等活动,主办单位必须制定专项活动应急预案,其中重大活动应保障活动举办前至少实施1次应急演练。各学校实施经常性风险隐患排查,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矛盾纠纷分类登记、分级管理,在信息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实行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通告发布预警信息。根据应急救援业务需求,各学校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装备、器材;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
据悉,济南市确定了突发事件应对“六环节”的工作流程,包含信息报告和应急值守、先期处置、现场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事后恢复与重建、调查和总结评估等,从事前预防、事中处置到事后补救,对依法妥善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作出指导性规定。
“学校是未成年人聚集的地方,事关千家万户,对公共安全的要求更高更细。出台学校应急管理意见,强调基层学校在应急管理、先期处置、辅助救援、科普宣教等方面的职责,既是贯彻落实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法治要求,更是保障师生利益的现实需要。”济南市教育局副主任督学宋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