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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工作研究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工作研究
04

大力发展校企合作办学项目 积极促进高校产教深度融合

□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孙乐为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拉开了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序幕。《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校企合作办学。支持高校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融合,全面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意见》为高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办学、深化产教融合指明了方向。

校企合作办学是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办学模式。近年来,我省高校校企合作办学从无到有,从点到面,取得了长足发展。2009年,我省有5所高校分别与1家企业合作,共同举办软件外包专业。2016年,有64所高校与46家企业签署合作办学协议,举办合作办学项目279个,其中理工类专业253个、文科类专业16个、艺术类专业10个。上述情况表明,越来越多的高校认识到了这种办学模式对加强实践环节教学、弥补学校实习实训条件不足、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大学生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多的企业愿意参与高校办学,这种办学模式也得到了广大考生和家长的认可。2015年,超过90%的校企合作办学项目完成和超额完成了招生计划,只有不到10%的专业没有完成招生计划。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培养的学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实现了较高质量的就业。据统计,我省高校近年来通过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先后向社会输送了近万名应用型人才。

我省高校校企合作办学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高校对通过校企合作加快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正确认识,对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没有积极性、主动性,坐等企业上门。二是个别高校内控机制不完善,对合作企业不实地考察、不经校长办公会或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随意性,造成个别合作项目质量不高。三是没有建立项目质量评价机制,对好的项目不能有效激励、深化合作,对差的项目不能有效监督、及时淘汰。

为不断提高校企合作办学项目质量,切实维护学生权益,高校应加强和改进校企合作办学项目管理,规范校企合作办学行为,确保合作办学项目健康发展。一要明确目标。高校要紧紧围绕社会需求开展校企合作,培养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二要坚持高标准。选择的合作企业一定要符合“技术领先、理念先进、行业知名度高、技术力量雄厚、有良好发展前景、有实训基地”等条件,要组织专家等技术力量到企业实地考察,要经过学校层面的科学论证。三要规范管理。学校与企业要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在招生、教学、实训、就业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四要推进深度融合。高校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企业广泛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科专业建设,全面增强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要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在满足基本理论与技能培养的基础上,将企业培训教材和实训体系进行科学改造和嫁接。要借助企业技术力量对教师开展案例和实训课程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要与企业共同建设专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开展重大课题攻关和重大项目研创。要畅通教师与企业人才双向交流渠道,提升校企合作创新和人才培养水平。

校企合作办学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高校应抓住机遇,乘势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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