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出台职业院校专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 齐雯)近日,淄博市教育局等6部门联合出台《职业院校专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以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职业院校专业兼职教师聘用政策,强化职业教育实践教学环节,促进教师队伍结构优化。
据了解,该市此次出台该办法是为落实职业院校“20%编制员额由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参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确定兼职教师经费拨付标准”的政策规定,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该办法从招聘专业兼职教师适用范围、总体要求、人员条件、聘用方式、聘用程序、组织管理、报酬及经费来源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规定,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该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让更多技能大师、能工巧匠走进职业院校,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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