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不能被垄断
□ 徐书白
3月31日,北京大学官网上贴出的一则通知——北大用不起“知网”了,引起许多媒体的关注,甚至有人愤怒地让知网“滚出中国”。这件事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争议,是因为知识产权被“垄断”了,知识产权被异化了。
知网这类数据库对下载论文是按页数收费的,一页就要5角钱,如果下载页数很多的论文,花费相当惊人。高校为了方便教师与学生,会出资订购知网数据库,这当然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数据的收集、整理、发布都需要成本,知网收取一定的费用,这可以理解。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除正常的运行费用外,知网还要收取连年涨价的高昂数据库订购费,而这些收入与论文原作者毫无关系。知网是“一口价”:知网收入普通学术论文并不支付稿酬;收入一篇博士论文,作者仅能得到400元的阅读卡和100元稿酬。而且,知网在其“版权声明”中宣称,“任何人包括付费读者均不得将本内容通过网络论坛、网络博客以及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二次信息网络传播”。
这就带来了一个荒谬的问题:论文作者呕心沥血创作出的成果,一旦发表并被收入知网,就会被用于牟取高额经济利益;原作者不仅无法从中再获利,就连知识产权事实上也移手他人了。
显然,知网的所作所为,只会阻碍知识的传播与学术交流,无法达到它所宣扬的“教育、科研之目的”。
知网最早是一个国家行政项目,曾被列为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随后由清华大学(实际上由清华同方等商业公司)行政授权运营,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局面。
形成垄断后,就给商品化的数据定下畸高的价格,结果强如北大也用不起知网了。这种垄断经营既没有使真正的著作权人得到切实利益,也势必严重削弱中国的学术竞争力。
(摘自2016年4月8日《东方早报》)
录入:超级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