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试点满一年
我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5〕17号)精神,2015年8月,山东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经信委联合印发了《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鲁教职字〔2015〕22号),2015年9月,遴选公布20所职业院校和合作企业作为首批试点项目开始试点;2016年3月又遴选42所院校和合作企业进行试点。首批试点已开展一年。
项目概况
全省现代学徒制省级试点项目共62个,合作企业153家,涉及13个专业大类、30个专业方向,培养学徒4860名,约占职业院校在校生总数的0.27%。其中,高职院校试点项目41个,涉及12个专业大类,学徒2670名;中职学校试点项目21个,涉及8个专业大类,学徒2190名。
区域分布情况。62个试点项目中,省属学校16个,其他46个分布在除枣庄、菏泽之外的15个设区市。
专业分布及培养人数情况。62个试点项目涉及13个专业大类。其中,第一产业有1个专业大类、2所学校、170名学徒;第二产业有6个专业大类、27所学校、2410名学徒;第三产业有6个专业大类、33所学校、2280名学徒。
合作企业情况。参与试点的153家合作企业均属规模以上企业。其中,第一产业6家,第二产业54家,第三产业93家。上述企业中,有联想集团等9家世界500强企业,有万华化学集团等25家中国500强企业。
经费支持情况。省财政共支持60个试点项目(其中青岛市2个项目不安排经费),每个项目支持经费25万元,共1500万元。合作企业每接收1名学徒并经考核达到培养标准,按5000元标准补助企业,其中,3000元用于奖励带学徒师傅,2000元用于补偿企业水电、耗材等。
试点内容
各试点单位在成立由校企双方负责人、职能部门、生产车间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的同时,重点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制定专门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双方依据企业的经营状况、装备情况、带徒师傅数量,学校师资配备、实训条件等,结合企业岗位标准,重构课程、实习实训体系等,共同制定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企业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相应实施方案。
二、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的“双导师”培养培训机制,建立选拔、考核、激励制度。合作企业选拔高技能人才担任师傅,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纳入考核;试点院校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校企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分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校企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签订协议,确定各方权益。制定学分制、弹性学制和学徒管理办法。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建立学校、企业和学徒家长经常性的学徒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定期检查、反馈。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校企双方在兼顾学徒、院校和企业三方利益的基础上,创新考核评价制度。考核评价学徒的就业质量、发展空间、创新创业能力;考核评价院校提供的实训、师资、课程和教材是否贴近企业岗位的需要;考核评价企业是否具备满足学徒实习的实训设备、岗位、师傅、学习生活场所等。
试点成效
一、初步证明现代学徒制适宜大多数行业企业人才培养和职业院校大多数专业。目前,我省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7.9%、46.8%、45.3%,试点学校和企业确定的项目学徒人数一、二、三产业分别占3.5%、49.6%、46.9%,试点项目培养人数比例与产业结构基本吻合。
二、有力推动了人才培养模式变革。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真正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对接,推动了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
三、“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校企建立“双导师”队伍培养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对专业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专业教师不仅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具备较高的技能操作能力,激发了专业教师的内在发展动力。
四、企业参与学徒培养的积极性显著提升。现代学徒制的核心是校企双主体育人。通过双主体育人,企业深度参与,学徒及早接受企业文化熏陶,较快适应企业岗位需求,为企业储备了大量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有效地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
五、学生(学徒)的学习兴趣得到激发。现代学徒制模式下,学徒自主选择企业,更容易接受企业文化,真实情境教学过程使学徒不再是知识和技能的被动接受者,而是具体任务和项目的设计者和执行者,加上导师能在第一时间对学徒进行指导,重塑了学习自信心,提高了学习兴趣。
六、初步构建了现代学徒制制度体系。校企围绕招生招工一体化、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课程体系、组建师傅团队、加强实践教学、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强化了制度保障,初步构建了现代学徒制制度体系。
在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过程中也存在问题。如,大部分试点项目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省财政支持,尚未建立起政府、企业、院校和家长等各方承担的成本分担机制,也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现代学徒制的地位还没有在法律层面得到体现,导致学徒身份、培养成本、利益相关方的责权利缺乏法律保障等。下一步,需要从法律法规层面解决一些关键问题,推动各利益相关方积极主动、深度参与,建立起有效的成本分担机制,才能为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提供更好的保障。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