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要求做好中职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本报讯(记者 黄玲)省教育厅等七部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
通知指出,在常规赛项设置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各市可进行优化调整,增设体现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的竞赛项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职业精神培育等融入竞赛活动。推荐复赛作品,须杜绝剽窃抄袭现象,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作品参评资格,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按照发生一例核减20%的比例,减少该市下一届推荐参加省级复赛作品数额。
我省将制定《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评审专家资格,明确评审专家职责,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由竞赛活动执委会在省内遴选评审专家组建专家库。专家库每3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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