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教育,“邹城探索”显实效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建设法治中国,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刻不容缓。近年来,在深化教育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推进法治教育工作中,邹城市取得显著成效,法治教育给教育发展、学生成长带来无限活力。
抓住“关键少数”
凝聚共识“推法治”
邹城市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教育,连续5年把法治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全力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苗存奎率先垂范,有关法治工作会议、培训及大型主题活动都亲临现场,活动方案、文件文稿亲自修改审定,为推进法治教育工作“树了标杆,定了方向”。同时,邹城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2013年开始,探索实行了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和任期法律党纪考试考核制度, 每年对全市中小学教师进行政策法规师德师风专项考试;2015年起,充分利用“互联网+法治教育”,开展教育系统政策法规在线考试,分批次对局机关人员、中小学校长、全市教职工通过邹城教育网“教育系统政策法规”测试系统进行在线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纳入学校和校长考核评价体系,不熟悉、不善于运用法规来管理和指导教育工作的不得选拔为学校领导。此举全面提升了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依法治教水平,为推进依法治教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教师家长学生齐参与,
多措并举“强法治”
法治教育不是口号,领路人要言传身教,教育要润物无声。邹城市采用的是学生、教师、家长三位一体同步推进的模式。
邹城市坚持“教师集训,法治先行”理念,将教师法治教育工作作为依法治教、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把法治教育作为新教师入职培训的重要内容,教师接受法治培训已经成为长期坚持的常规工作,全市1.1万名在职在岗教师普遍接受培训。每年的寒暑假,组织开展教师政策法规、警示教育巡讲活动,号召一线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政策法规,引导教师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爱岗敬业。同时,注重教师的心理健康疏导,以“塑造阳光心态、享受工作快乐”、“克服职业倦怠,享受幸福人生”为主题,引导广大教师 “高效率工作、高品质生活、高境界做人”,“工作有声有色、生活有滋有味、做人有情有义”,人人争做阳光快乐的“三高六有”教师。
邹城市坚持将家长法治教育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延伸,大力推动家校联合,2013年起,面向家长举办了“传承四德新风、提升文明素养,做优秀学生家长”专题报告60余场;2016年,全市一年级新生家长普遍开展“家校同心,邹儒家风”家庭教育主题活动,宣传教育工作亮点,传播家教理念,解读教育政策,回应社会关注,争取家长对教育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早在2013年,邹城市就利用军训、开学典礼等时机,对高一、初一新生进行法治教育,使之成为学生成长的人生大课。市教育局法制科科长房祥伟以“梦想理想法律纪律”为主题,围绕“身边的事,让安全警钟长鸣”、“文明社会,学会遵法守规”等话题,结合鲜活的案例,给高一、初一新生上了入学第一堂法治课。
各部门、学校联动
法治教育结硕果
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离不开社会整体环境的优化和支撑。市教育局按照“教育系统牵头搭建法治教育平台”的理念,积极协调关工委、综治委、公检法司等部门,进一步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将烈士陵园、法院、监狱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设立校园普法维权志愿服务队、 普法志愿者队伍、普法教育宣讲团,聘任200余名法治工作者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教育报告会、法律咨询1000场次,惠及师生6万人。协调邹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导邹城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开设“青少年模拟法庭”,将模拟法庭搬进各中小学。各中小学坚持将法治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将法治理念体现在育人管理的方方面面,通过建立“法治百米墙”、 “法治文化长廊”将法律知识、“四德”建设、“中国梦”、 “与党同心、与法同行”等内容融入其中,真正使每面墙壁都会说话,营造法治化环境,确保法治知识入耳、入脑、入心。
全力全速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积极创建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30处,2014年成功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示范市, 创建全国零犯罪学校8处,认定邹城市级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校100处。邹城市有13个单位被评为济宁市“六五”普法先进单位,26人被评为济宁市先进个人,形成了“典型引路、全面铺开、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探索实践,打造“一线三堂”模式
近年来,经过探索和实践,邹城市法治教育基本形成了以“四个第一课” (新教师入职、干部上岗、初高中新生入学、小学一年级新生家长上好第一节法治课)为载体 ,以“一线三堂”(政策法规在线考试、教师幸福人生法德讲堂、学生梦想法治人生学堂、家长邹儒家风空中课堂)为依托,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学生、教师、家长同步推进的格局。2013年以来,先后举办面向教师、学生、家长的主题报告300余场,涉及师生、家长近20万人次,有力地推动了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作为法治教育的积极实践者、推动者,房祥伟同志在全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中被评为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被济宁市授予“2011-201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范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