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本报讯(记者 胡安迎 通讯员 胡延亮)近日,《莱芜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出台。该市把发展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实现全市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根据《细则》,该市将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引导其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大教师调配力度,以区为单位核定机动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乡村学校急需的学科教师。达不到标准班额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每学期争取部分高校师范生到乡村学校进行实习支教;完善城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实行学区教师资源统一调配;组织各区用好省免费师范生培养政策,加大中小学师资培训对乡村教师倾斜力度,建立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
该市将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妥善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提高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
该市还将建立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并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社会地位,营造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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