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设立200万元“教学成果奖”鼓励教育创新
本报讯(通讯员 高帅)近日,记者从兰陵县政府获悉,该县设立县政府“教学成果奖”,以政府行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研究。
据悉,此项教学成果奖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各学校、各单位按要求限额、集中申报,主要分为成绩成果、育人成果和教研成果三个类别。奖金从该县财政预算安排的事业费中支付,额度为200万元,按照4:3:3左右的比例分配到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学段,即小学80万元、初中60万元、高中60万元。奖励的重点是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取得显著实践效果的教学成果。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在学校教学中取得成果的学术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依照奖励办法的规定申请教学成果奖。在同等条件下,对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个人取得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录入:超级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