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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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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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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荣获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本报讯(通讯员 黄玲)日前,省精神明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省教育厅机关和山东教育电视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教育社、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被表彰为2016年度复查合格省级文明单位,省实验小学(幼儿园)被表彰为新申报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据了解,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在省直文明单位复核中也成果丰硕。其中,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山东教育印务中心、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山东职业学院、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等单位被表彰为2016年度复查合格省直文明单位。

2016年,教育厅机关和各直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道德建设、家风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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