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学前教育助学金提至1800元
本报讯(记者 孙军)记者日前从青岛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青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该市财政局、教育局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把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再提高600元,达到每生每年1800元。
据了解,该市为完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机制,明确规定对全市学前教育特殊群体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减轻特殊群体家庭负担,使人民群众共享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成果。文件规定,全市各区、市对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予以资助,平均资助面为10%,按照“全覆盖”原则开展资助;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原来平均每生每年1200元,提高到平均每生每年1800元,分二档,一档1600元、二档2000元,并鼓励各区、市结合实际提高标准;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残疾幼儿、孤儿免除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残疾幼儿、孤儿按照不低于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标准予以补助,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区、市研究制定,所需经费由区、市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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