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做好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编制
本报讯(记者 黄玲)日前,省教育厅发布《关于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我省“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编制的原则、要求和申报安排。
通知要求,“十三五”时期,继续坚持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也不与高等职业学校合并;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本科学校,不与本科学校合并,也不更名为高等专科学校的基本政策。对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急需提升其办学层次,且学科专业设置具有不可替代性的民办高职院校,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设置标准要求审批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对布局合理,条件具备,办学行为规范的独立学院,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对“学院”更名“大学”的,严格标准,从严控制。
拟设置的高等学校(包括同层次更名)须全部纳入设置规划,未纳入设置规划的不予受理。各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于3月30日前提交纳入规划的正式申请,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凡是未正式纳入规划而先期启动征地、建设的项目,其投资风险由投资方(举办者)自行承担。凡是未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不得从事办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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