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是基础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
当前,校长职级制改革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拥护改革、支持改革者成为主流。但是,我们在改革中发现,一些行政官员、学校校长思想不统一,对改革还心存困惑,甚至带有抵触情绪,给改革带来了阻力。因此,我们有必要理清推进此项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国传统的校长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曾经对教育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其弊端进一步凸显:行政级别让学校成为政府部门的附庸,校长角色定位模糊,“官本位”现象严重,职业属性弱化;校长职业生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交流、轮岗面临制度性约束;校长参照党政机关运转模式来管理学校。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体制的这种“自身有问题”已经制约了教育的高水平发展,甚至影响了教育公平。
我国现行的学校“行政化”管理模式是计划经济时代的衍生品。在教育发展水平较低的时期,学校采取这种管理方式,可以在较短的周期内较快地完成既定“产量”。然而,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学校酷似工厂,班级就是“工厂”中的“流水线”,学生就像批量“产品”。这种体制能迅速生产出大量“标准件”,但限制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不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社会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传统的校长、学校管理制度成为制约学校快速发展的“镣铐”,校长职级制改革是我国现有教育生产力下教育生产关系的必然选择。教育工作的对象是富有个性的人,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校长工作的复杂性、专门性和艰巨性。只有把校长的角色定位为一种专门职业,校长才有可能扮演好这一角色。从全世界范围看,中小学校长逐步走向专业化,是校长管理制度改革的趋势。因此,必须改革“行政化”、“官员化”的校长管理模式,走教育家办学的路子,让真正懂教育的人按照教育规律办学。
国家高度重视校长管理制度改革,自1998年教育部首次提出“逐步试行校长职级制”,此后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出台。而国家推行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此指明了方向。2010年,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改变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做法,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也要求: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显然,传统的中小学行政化校长管理模式和学校管理架构根本无法完成上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标,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已经“外部有要求”,构建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法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长期以来,我国发展基础教育的着力点是提升硬件水平,中小学校长的主要精力用在筹措建设资金和调适外部发展环境上。2009年,国家实施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初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分担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原来制约学校发展的关键因素——教育投入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目前,我国不少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最漂亮的建筑就是学校。可以说,我们已经不缺少“大楼”,缺少的是“大师”;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不高、教育理念和教学手段落后成为新的制约学校发展的关键因素。新时期,校长必须转变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和工作重心,将主要职责转到规划学校发展、引领课程教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优化内部育人环境上来,走内涵发展的路子。因此,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时机已成熟”。我们要顺势而为,攻坚克难,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当作我国当前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头戏”和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关键环节,切实抓好。
(作者单位:日照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