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对高职提前招生下达九条禁令
□ 钱训明
2017年是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的第一年,高职提前招生事关浙江省高考改革平稳落地的大局。日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对全省试点提前招生的高职院校下达9条禁令。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39所试点提前招生的高职院校严禁将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简单下放至院系、部等部门独立负责;严禁委托个人或校外组织开展有关工作;严禁试点高校(学院、系、部)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严禁未经同意擅自扩散过程性信息;严禁向指定中学分配推荐或录取名额;严禁未经同意擅自调整计划或超计划录取;严禁降低标准录取考生;严禁录取未经公示考生;严禁参加由中介机构组织的咨询活动。
“试点高职院校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悖公平等问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直至取消其试点资格。”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在下发的相关文件中说。
(摘自2017年3月27日《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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