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适当控制名校举办分校数量
□ 邱婷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分校管理的通知》,鼓励主城名校通过举办分校、兼并、托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同时强调加大对分校发展支持力度,经历3至5年成长期后,对管理水平及办学质量达到一定标准的分校,鼓励其脱离母体,独立成长为新优质学校。独立后的分校可继续运用孵化方式举办分校。
为实现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全覆盖的目标,南京将支持重点区域均衡发展。鼓励主城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到新区、郊区、保障房片区、教育薄弱地区举办分校,促进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尽快提升办学水平。
《通知》还要求,适当控制名校举办分校的数量,未达相关办学标准的新建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予审批举办分校。同时对分校实施严格命名管理。经市区政府同意举办的分校,可增挂分校校牌,但法定校名中不得出现“分校”、“校区”、“分园”、“园区”等字样。非同一法人单位,所增挂校牌中不得使用“校区”、“园区”字样。
(摘自2017年4月5日《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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