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
从2018年起,各高校可自行设计并制发学历证书
本报讯(记者 李妍)从2018年起,我省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和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由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统称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设计并制发。同时,省教育厅将加强规范学历证书管理工作。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高校颁发给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入学资格的受教育者,以证明其完成相应学习任务、达到规定标准的凭证。学历证书主要包括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制作学历证书时要在证书下方边框外左侧注明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从2018年起,学历证明书也一并由高校自行制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不再加盖省教育厅钢印。
各高校需将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进行学历证书打印、颁发和电子注册。各高校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学历证书制作费用。高校首次自主设计、印制的学历证书样式,以及以后每次变更、调整证书样式时,均需在证书使用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省教育厅将加大对高校学历证书审核、发放、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操作、滥发学历证书的高校或个人,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所发放学历证书予以追回,学历注册信息予以撤销;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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