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严禁公办高中跨区域招生
□ 刘迪利
甘肃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年终考核时按责任书中职普招生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年终考核将采取“一票否决制”。
甘肃要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市(州)教育局在本区域内统筹安排,各地、各学校不得降分录取和超计划招生。在统筹“职普招生比大体相当”的基础上,严格核实民办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和规模,鼓励和支持办学规范、社会声誉较好的民办普通高中的发展,规范乃至取缔存在降分录取、超计划招生等违规行为的民办普通高中。
甘肃要求,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联合办学宣传工作,不得违规向社会和学生宣传未经审批备案的中高职一体化联合办学,不得对学生做任何承诺宣传;联合办学专业各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过程中不得对任何学生“戴帽”录取,新生入学时一律注册中职学籍,两年后经联合办学高职院校择优选拔,方可确定学生高职阶段入学资格,违规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均由当地教育局和学校承担。
(摘自2017年7月22日《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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