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十年投入323亿元资助过亿人次
在全国率先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实施资助;今年将制定出台《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建立精准认定机制;进一步优化六位一体的高校学生多元化资助项目,使高校新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
本报讯(记者 管恩武)8月1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东省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荆戈发布了我省学生资助工作有关情况,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省财政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席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介绍了我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十年来取得的成效。一是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十年来,我省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学校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以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主,以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研究生“三助”工作、社会资助等为辅助的全方位资助体系,实现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到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全覆盖。二是资助资金投入大幅增长。十年来,各级财政共投入学生资助资金323.63亿元,年度投入由2007年的14.35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48.59亿元,增幅为238.6%。国家助学贷款共发放金额97.5亿元,发放金额由2007年的1.88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12.03亿元,增长5.4倍。三是资助学生人数不断增加。十年来,全省共资助学生1.01亿人次,由2007年的988.15万人次增长至2016年的1283.56万人次,增长30%;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累计发放124.75万人次,由2007年的3.6万人次增长至2016年的15.92万人次,增幅为342%。
就各学段资助政策,在学前教育阶段,我省设立了政府助学金,对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0%,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在义务教育阶段,在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基础上,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的资助政策。设立国家助学金,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给予资助,平均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10%,资助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为主,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免学费范围是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按照各级政府确定的公办学校专业收费标准免除,符合资助条件的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助学金发放范围为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为不低于在校生比例的1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在高等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校内和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现阶段,我省就学生资助工作已出台或即将出台的重要措施,一是加强教育扶贫,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实施资助。我省在全国率先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各学段全免费、资助政策全覆盖的资助政策。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部免收学前教育保教费、各学段学费并发放助学金;对升入我省高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二是建立精准认定机制,今年将制定出台《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我省今年将出台《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建立健全四级认定、两级公示工作机制,精准认定,精准资助,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各类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我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三是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保证高校新生入学“三不愁”。我省进一步优化“奖、助、贷、勤、补、减”六位一体的多元化资助项目,使高校新生做到“三不愁”:入学前不用愁。要求各高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生通过《简介》可详细了解高校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入学时不用愁。我省已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交不起学费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注册入学。入学后不用愁。入学以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的情况实施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学费减免等针对性的资助措施,保证大学生上学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