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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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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要求加强和规范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学籍管理

本报讯(记者 高原)近日,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秋季学期,所有高中一年级招生班额不得超过50人。

通知要求,省内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录取新生,并将招生录取结果作为学籍注册的依据。今年秋季学期,所有高中一年级招生班额不得超过50人。在注册学籍方面,各市教育局和高中学校不得抢注学籍,民办普通高中要按照鲁教基函〔2017〕15号规定的招生方式和程序组织跨市招生,依据生源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的学生名单进行学籍注册,并于10月底前将2017级学生学籍信息逐级核实并报送省教育厅确认。在学籍变动方面,要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高中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严禁空挂学籍。普通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域内不准转学。学籍信息要与学校实际班级、班级实际就读人数相一致。

通知强调,各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信息收集和记录工作,凡是由学生提供或填报的数据,原始材料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由学校或教师集中填报的数据,原始材料由填报人和学校审核人签字确认;管理系统记录实名制登录账号登录信息。签字确认材料由学校存档备查。对于随意捏造、提供虚假材料、为非本校学籍或不实际在校就读的学生提供记录材料的,按照有关法律及规定处理。省教育厅将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手机客户端,向家长发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数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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