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要求学校食堂100%达到良好以上等级
落实学校食堂“飞行检查” 开展“品牌食品进校园”活动
本报讯(记者 刘凯)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对于学生和家长关心的校园餐饮安全,实施意见要求,学校食堂要100%达到良好以上等级,实施学生小饭桌动态登记公示和星级管理,逐步推行“微管理”,方便学生家长选择和监督。
为保证校园餐饮安全,省政府要求校园食堂定期向家长开放,鼓励专业公司参与,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达到100%,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率达到100%。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深入开展校园绿色餐饮行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月度自查和监管部门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等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四查”制度。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源头控制,推动大宗物品统一集中采购,鼓励专业公司参与学校食堂管理。定期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组织家长评议。开展“品牌食品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养成科学合理膳食习惯。实施学生小饭桌动态登记公示和星级管理,逐步推行“微管理”,方便学生家长选择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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