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出台
本报综合消息 高校辅导员是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教育部近日修订出台《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规定高等学校应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
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
按照规定要求,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涵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9个方面。规定明确,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要坚持“同工同酬”原则,保证高校辅导员人事聘用要参照专任教师聘任的待遇和保障。
规定对制定辅导员队伍激励保障机制,实现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称“双线”晋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高校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称)晋升要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要注重考查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的方向,要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专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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