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 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
昌乐县创新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封连武 记者 郑鑫)近年来,昌乐县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大力实施“校园党旗红”引领行动,推进“红色堡垒”、“红烛先锋”、“红心向党”三项工程,全县中小学党建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被确定为“潍坊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创新先行区”。
昌乐县按照与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构建科学规范、体制顺畅、职责明确、务实管用的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管理机制。
一是组建县委教育工委。在潍坊市率先设立教育工委,县委副书记担任教育工委书记,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和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书记,县委宣传部、政法委和县工会、妇联、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作为县委的派出机构,主抓全县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设立教育党建工作办公室,明确编制,落实人员,实体化办公运行。二是理顺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将全县10个镇街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全部划转县委教育工委管理,有效破解了以往“条块结合、双重管理”造成的“管党”与“管人”不统一的问题。三是健全务实管用的工作制度。制定《昌乐县城乡中小学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实施方案》,促进城乡共建共享、整体推进。
昌乐县专门出台《关于实施“校园党旗红”引领行动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水平的意见》,并下发“红色堡垒”、“红烛先锋”、“红心向党”三个配套方案,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围绕“全覆盖、求实效、更有力”要求,抓基层打基础、抓班子增活力、抓制度促常态。
一是推进过硬支部建设。结合中小学校党员人数、办学规模及教育教学管理需要等实际,在普通高中设立党委,县直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设立党总支,其他中小学校设立党支部,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两个百分之百”。开展红色主题月、红色主题演讲等红色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与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红色堡垒”。民办学校建设之初就同步建立党组织,以党组织为引领和保障。大力培育党建工作品牌,涌现出了育才双语学校的“133”党建工作法、新城中学的“党建+”等党建工作新模式。
二是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中组部、教育部《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选拔党性强、懂教育、善管理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书记、校长“一肩挑”比例达100%。实行“一校一专”,党员30人以上的学校设立专职副书记,主抓党务工作。向昌乐二中、昌乐外国语学校选派“第一书记”,民办学校全部落实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三是强化党员培训和示范带动。设立县委党校教育局分校,结合“党员全员进市县党校培训”工程,每年对全县党员教师进行一次全覆盖培训。实施“三联一帮带”,每名党员教师联系1个班级、1名非党员教师、1名家庭困难学生,开展帮带活动。实施党员名师计划,创设教学先锋岗、德育先锋岗、服务先锋岗、管理先锋岗,弘扬“红烛”精神,推动师德领航、先锋引领。今年,该县首批确定了83处“党员先锋岗”创建点,近年来涌现出了昌乐二中党委书记赵丰平等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39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05名。
昌乐县还规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在职称评聘、晋级晋职、干部选拔使用中享受同等待遇。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强化经费管理使用。实行党的建设与教学质量同频共振。推行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定标、同时达标的“双目标”管理,把党建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每年集中向县委教育工委述职,既述教育更述党建。印发《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压实党建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