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参评职称不再看“身份”
□ 李鹏
记者从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年起,在河南参评职称将不看“身份”,凡在豫工作满一定期限均可参评职称,而不再受身份、户籍、地域、档案、人事关系等因素制约。
按照职改新规,今年起,在河南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均可在河南参加职称评审。但是,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除开放参评门槛外,河南省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今年起,向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下放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以及科学研究、图书资料、档案、工程等辅助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省辖市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参照高校教师进行职称评审的单位,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作为试点,郑州市、南阳市2个省辖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限下放到所辖区域的县、市、区,三门峡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限下放到所辖区域的部分县、市、区。
(摘自2017年10月19日《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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