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评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本报讯(记者 刘凯)日前,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决定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据了解,此次评选范围为我省普通高校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高职)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17级新生及其班集体)。各高校优秀学生数额按每校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的1‰确定,优秀学生干部按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的0.5‰确定,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确定。
通知要求各高校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号)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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