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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中自新生入校起为学生建立成长记录

本报讯(记者 陈敏)近日,济南市教育局发布《济南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各高中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列为高一新生的入校课程之一。从高一新生入学起,学校要为每一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记录,进行写实记录。

据了解,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于学生成长发展事实即学生学业修习状况、核心素养和日常行为表现,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评价,是培育学生政治觉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

各高中学校须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列为每年新生的入校课程之一,使学生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要求。新生入学时,学校要通过开学第一课、家长会、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向全体学生家长宣传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确保家长知晓率100%。

根据规程,从高一年级新生入学起,各高中学校要为每一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记录,进行写实记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客观记录能够体现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典型事实材料,并及时整理完善。

普通高中学校各年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年级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等组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主要的成长记录,即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 5 个方面的突出表现;学生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对学生的简要评语;典型事实材料及相关证明,等等。学生学籍变动时,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随学籍档案一起转移。通过“普职融通”由职业学校转入普通高中的学生以及省外转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办理。

每学期末,学校审核小组对学生提报入档的材料进行核查,审核结果连同相关材料在教室内、校园网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管理平台打印生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所有入档材料均须学生本人和审核人员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原始材料要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两年。

各高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每学期的入档材料、学生的简要自我陈述和教师对学生的简要评语上传至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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