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事业
本报讯(记者 付倩)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将创新老年教育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强化老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使全省所有老年人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
《意见》提出,将着力优化现代老年教育体系结构、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凝聚全社会老年教育合力、加强老年教育理论研究与工作创新。到2020年,使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在城市达到25%,在农村达到20%。
在教育资源配置方面,到2020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至少建有1所老年教育机构,60%的乡镇(街道)建有社区教育中心学校,40%的村(居)建有主要开展老年教育的社区教育学校,基本形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五级老年教育科研和管理队伍体系。同时,根据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对老年教育重点学科和专业配备专职教师和科研人员。
此外,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选取5所本科高校、10所高职院校、20所中职学校利用自身资源举办老年大学(老年学堂)或其他老年学习组织开展特色老年教育。鼓励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招收老年人入校学习、开设第二学历高等教育。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山东省终身学习服务平台,把传统教育与网络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开办老年教育网站和老年教育空中课堂,打造“没围墙”的老年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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