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出台方案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本报讯(记者 邓旭)“坚持‘零起点’教学、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一律免试招生入学、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育人导师对本人负责的学生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家
访……”日前,济宁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济宁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多举措优化中小学生受教育环境,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回归素质教育本质,让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
《方案》指出,各中小学校应规范课程开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每学期初必须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各学校控制好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要求严格控制。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学校应严格规范日常考试,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禁止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
《方案》要求,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是否取酬);严禁教师“上课不讲、课后讲”;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所有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
将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
根据《方案》,济宁市将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其立即停办整改,否则取消办学资格。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未在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虽然取得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但尚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一律指导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拒不办理证照的,要依法取缔。同时,严禁校外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等级考试及竞赛。另外,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相关部门将通过各种信息公开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
引导家长尊重教育规律
《方案》提出,学校应发挥主导作用,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每学期召开两次家长会,围绕学生学业、思想等状况进行家校沟通,共同研究提出学生学业指导和教育引导建议。建立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育人导师对本人负责的学生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家访,条件不具备的要与家长单独进行一次家校合作育人面谈。
此外,学校每年至少为家长提供4次8课时的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两次普惠性公益咨询服务,重点宣传普及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形成正确的成才观。同时,为家长们分析家庭教育、家长成才观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辅导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