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报数字报纸

山东教育报教育杂谈 让课堂突破学科的边界 圆桌话题 格言画读 教育的价值在于以合适的方式引人向上向善 教师定位决定课堂质量 英雄,青少年心中的人生航标

第7版:教育杂谈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教育杂谈
07

圆桌话题

话题背景:

近年来,中小学生欺凌事件频频曝光,校园欺凌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隐痛。5月28日,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出台《山东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该方案明确了对欺凌的判定和处理,对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或通过职业学校进行教育。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全面发力

许艳丽

校园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本应是最安全的地方,如此才能确保未成年人正常的受教育权,才能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不仅是教育的需要,也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使命。2017年,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下发专项治理文件,重拳出击,全面治理校园欺凌。近日,山东省在国家文件的基础上出台地方文件,明确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这是对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细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由于校园欺凌具有隐秘性与偶发性的特点,因此加强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必须关注校园管理的各个环节,关注校园的角角落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事件进行界定和处理,使校园欺凌治理工作有了专业机构。这比将校园欺凌治理责任划归班主任的治理方式,更加全面、有效,更有推动力。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主体是多元化的,由校长负责,由教师、少先队辅导员、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组成。这样的机构,既能让校园欺凌调查处理工作变得更客观、公正,也能规避班主任个人评判与教育的风险,提高治理工作的实效性。

调查与认定仅仅是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内容之一,要切实加强治理,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惩戒方式。令人为之振奋的是,山东省的治理方案提出了三种惩戒方式:一是学校批评教育,予以纪律处分;二是邀请公安机关协助训诫;三是转送工读学校进行教育。这对违法违纪学生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

校园欺凌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不仅要明确治理主体,成立专门机构,细化工作流程,强化惩戒措施,还要加强思想教育,清正教育风气,提高教育质量。这就要求管理者从提高管理效能、优化教育环境入手,切实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校园。

治理校园欺凌,有效预防很关键

王营

有了这个方案,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时就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方案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将校园欺凌有关内容纳入学校活动和课程,符合中小学教育的实际。学校要创新教育方式,让学生切实将校园欺凌的有关知识入心、入脑,从而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家长培训。“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尤其要帮助家长分清什么行为是校园欺凌、什么行为是学生间的打闹嬉戏、欺凌事件发生后要履行怎样的程序等。家长们了解这些知识以后,就能对孩子实施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从而引导孩子远离校园欺凌。

三是严格学校日常管理。预防校园欺凌,学校严格、细致的管理是根本。方案明确要求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成立这样一个专门组织,凸显了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学校要“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如果这些措施落实到位,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概率就会变小。

四是定期开展排查。方案规定:“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学校在开展这项工作时,要充分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会干部的作用。他们与学生接触的机会较多,能够及时发现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做到防患于未然。

治理校园欺凌须立足于严、落实于细

张学炬 任修海

一提起校园欺凌事件,很多人就心惊胆战、痛苦不堪。山东省近日出台的治理方案,从严上着手,从细处落实,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治理视角,值得点赞。

“严”是指学校作为治理主体,要严格、严肃、严厉地对待校园欺凌事件,制定好严格的制度、措施,对师生提出严肃的要求,严厉地进行问责,使其不敢违、不愿违、不想违。

严格的制度措施为治理校园欺凌事件提供了必要的遵循。这是治理的基础和前提。方案对治理的主体、治理的方式方法和措施等作了详细的规定,让基层学校明确了治理的方向和重点,从而织紧织密校园防欺凌安全防护网,而不至于无所适从。

严肃的要求是指各治理主体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以及其他部门的管理人员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和要求。学校要有学校的治理方案,部门要有部门的治理措施,班级应有班级的治理计划。大家都要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未雨绸缪,力争把欺凌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严厉的制裁是指,对校园欺凌事件不包庇、不纵容,而是发现一起,就坚决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对此,方案也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分别由学校开展批评、教育,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工读学校。这些惩戒是必要的。否则,很容易形成“破窗效应”。

从细处落实是指,要把方案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教育教学行为,并把它贯穿于课堂教学的始终。这里的“细”还包括对学生欺凌行为的界定要细,处罚要细,矫正要细。比如,由学校哪个部门负责,谁承担主要责任,如何与家长联系沟通,怎样与司法部门合作,事后对学生的心理如何矫正等,必须细化。

除了“严”“细”之外,干工作还必须“实”。只有干在实处,才能走在前列。

录入:超级管理员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教育社 | 在线投稿 | 关于本报
版权所有 山东教育社   ICP证:鲁ICP备16007069号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