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入学需先消除家长功利教育观
对年满6周岁方能入学的规定,民众一直存在争议。近年来,不少家长为了让孩子赶在当年入学,提前实行剖腹产、伪造户口本年龄、先读民办小学再转学……可谓“奇招百出”。
为了消弭这些乱象,不少人建议应该为这个规定松绑,避免以6周岁为标准来“一刀切”,实行弹性入学制。
弹性入学确实存在不少优点。实际上,不少发达国家规定,5到7岁的孩子该何时入学,可以由父母(监护人)自主选择。这一年龄阶段的孩子身心发育确实存在很大区别。而由家长(监护人)根据孩子身心发育的情况,来判断是否具备入学的自立能力,比统一入学年龄的做法更科学、更符合教育发展规律。
但是,实际上,就目前我国教育发展现状来看,要实行弹性入学,除了需要法律的支持、教育资源的优化,更重要的是需要家长改变功利的教育观。
《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对于未满6周岁的孩子,虽未提到不应当、禁止或不允许上小学,但怎样执行,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要为入学时间限制松绑,需要进一步修订《义务教育法》。比如,可参照美国等国家,将上学时间确定为5周岁到7周岁之间,由家长自主选择。
实行弹性入学机制对义务教育资源的配置会有更高要求,各地必须有充足的学位资源满足需求。因此,若实行弹性入学,就要求地方政府更为科学、合理地配置义务教育资源。
对弹性入学更大的考验是家长的功利教育观。近年来,受应试教育环境影响,为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很多家庭都渴望孩子早学知识、早上学,有的家长甚至疯狂到“剖腹产”赶入学时间。如果放宽入学年龄限制,允许家庭适当自主选择上学时间,则有可能发生一些家庭不顾孩子身心提前让孩子上学的情况。这不仅会给孩子带来沉重的负担,更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
因此,法律与教育资源保障之外,实行弹性入学更需要家长消除功利的教育观,理性规划孩子入学时间。家长的功利教育观不改正,教育政策的调整也只能沦为无用功。(摘自2018年8月22日《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