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课程开设专项治理行动
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
本报讯(记者 迟佳)日前,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课程开设专项排查整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通知》,在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课程开设专项治理行动。
《通知》中强调了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特别是要保障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优秀传统文化等课程的正常开设实施,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幼儿园要增强一日活动的科学性与规范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切实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通知》明确了“学标准”“晒课表”“严督查”等专项治理措施。要做到明确管理底线,主动接受监督,层层落实责任。为了加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将课程开设情况纳入群众满意度调查和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适时启动中小学课程实施第三方监测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对群众满意度不高、课程开齐率低的市、县(市、区)进行约谈。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治理活动取得成效;多措并举,确保课程开设。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课程开设情况分析,分类制订整改方案,确保完整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和地方必修课程;完善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完善措施办法,对违规学校、幼儿园严肃处理,建立强化课程开设、规范办学(办园)行为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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