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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报关注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努力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潍坊市加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力度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日照市专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五莲县强化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 阳信县“内外兼修”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菏泽市牡丹区治理非法办学机构维护教育良好秩序 淄博市淄川区形成规范校外辅导机构监管工作合力 联合检查组检查培训机构 烟台市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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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加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力度

本报讯(记者 赵云福)今年3月份,潍坊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活动。各县(市、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组织了集中排查和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临朐县坚持“统筹联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社会监督”的原则,由政府统一领导,教育部门牵头,7部门、12镇街协调联动,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建立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围绕规范办学、办学效益、满意度、奖惩指标4项内容,设立4类A级指标、10类B级指标、24项评价指标,为每个培训机构建立信誉档案,对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信誉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奖惩重要依据。二是建立日常巡查监管制度。采取全面巡查与重点巡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对于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已巡查6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整改问题20余项。实行网格化管理,根据招生片区将全县无证培训机构监管划分为25个网格,重点做好信息统计上报、集中整治配合、日常培训监管和师生培训管理等工作,有效遏制无证办学行为。三是建立违规办学惩戒制度。对于擅自分立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类别、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等违规办学行为,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办学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于办学效益低、被评为D级信誉等级及问题较多的培训机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办学资格。对于聘用在职教师、与公办学校联合违规办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直接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进入暑假后,高新区教育局按照既定方案要求,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联合整治行动。一是持续更新黑白名单,不断改进信用等级评价。区教育局通过市、区两级主要媒体向社会定期公布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对无证培训机构持续施加舆论压力,引导其主动整改,申办办学许可证,规范自身办学行为。从公布第一期黑名单以来,已有11家无证培训机构通过整改取得办学许可证。同时,对区域内109家合法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信用等级评价。二是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查处、限期整改。7月12日起,高新教育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在暑假期间联合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针对黑名单中无证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查处,第二阶段针对新出现的和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无证培训机构进行专项联合执法。联合执法队伍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总体思路,对无证培训机构集中的区域,逐家检查,逐家整治。同时,将无证机构名单抄告城管等执法单位,拆除、整改了大量违规商店招牌。联合执法队伍对无证培训机构下达了《违法行为责令整改通知书》和《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办学通知书》,同时,向无证机构举办者耐心解说国家政策和申办流程及条件。三是跨部门协同监管,形成长期有效机制。区教育局牵头,联合公安分局、社会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建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通过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检查方式、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对辖区内涉及实施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协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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