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着力构建“简政放权+创新服务+有效监管”的新型治理体系
青岛市教育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益导向,围绕“审批服务便利化、权力运行规范化”,全面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着力构建“简政放权+创新服务+有效监管”的新型治理体系,切实提高服务效能。
以制订完善权责清单为抓手,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一是实施清单管理。全面推行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保障行政权力、学校自主管理权限依法规范透明运行。二是精简下放各类事项。坚持“应放尽放”,行政审批事项由原先的11项减少为现在的5项;先后清理证明材料15项,暂保留待共享后取消证明材料34项,证照年检仅保留1项,以方便群众就近办、马上办。将中等及其以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权全部下放至区市;对集中审批试点区市最大限度下放,已面向平度市下放8项审批事项权限,并逐步向其他区市推开;从招生、教育教学、干部教师和经费管理4方面向中小学校下放管理权限14项,实现了政府放权与区市、学校接权的有序衔接。
以创新服务机制为突破口,不断优化教育服务。一是全面实现“一窗式”集中审批服务。2015年底实现了全部审批事项和面向社会的其他权力事项进驻市审批服务大厅教育窗口“一站式”办理。建立教育行政审批工作规程、前后台对接机制、电子材料流转机制等12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二是全面实现全市教育行政审批一个标准。推行审批标准化建设,市、区(市)教育行政审批同一事项同一标准,从源头上减少审批服务的主观性、随意性,努力实现“认流程不认面孔、认标准不认关系”的无差别服务。三是全面优化流程缩短时限。通过编制办事明白纸、申请材料清单,建立容缺受理机制、为办件量较大单位开辟绿色通道、预约上门服务等形式,进一步提速增效。强化部门业务,协同实现“一次办好”,已实现校车使用许可“一链办理”。“最小颗粒化”后,60项行政权力事项,列入全市第一批“一次办好”清单目录55项,27项已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列入全市第一批“一次办好”清单目录15项,其余12项进行整合、调整或删除。借鉴江、浙等先进地区做法,在法定办理时限基础上,对承诺办理期限进行了最大程度压缩,现有3个事项的审批时限为全国计划单列市最短审批时限。四是全面实现网上审批。对纳入审批大厅集中办理的事项,全部开通外网申报功能,网上办理率由2017年底的25%达到2018年第三季度的100%,实施“不见面”审批。五是探索优化服务向学校延伸。
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强化批后监管。对所有审批事项逐一制定了批后监管办法,明确监管主体、受理和监管方式以及办理期限等。落实“行政审批与处罚结果7天双公示”制度,同时纳入全国、全省、全市社会信用平台,实现审批事项全程动态监管。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确定11项随机抽查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三是构建“互联网+”教育监管服务模式。正在开发青岛市智慧校园中心平台,推动智能管理、网上办理由审批服务环节向教育全方位的管理服务延伸。(青岛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