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建立学校安全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本报讯(记者 景婧)为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学校安全非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实施有效惩戒,根据《泰安市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办法》,泰安市教育局近日制定了《学校安全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制度》。
据悉,该《制度》共计14条,包括“黑名单”分级管理、列入安全不良记录“黑名单”的9种情形、“黑名单”管理期限和执行程序等。《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安全承诺、信用档案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监管机制,有效提升泰安市学校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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