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报数字报纸

山东教育报专版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全面推进《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学习贯彻

第6版:专版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专版
06

全面推进《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学习贯彻

□ 山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条例》的颁布,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和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主动适应新时代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发展,全面依法治校、综合系统治理学校安全问题的迫切现实需要,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保障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条例》将我省各地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以及首创或独创的经验做法总结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学校、家庭与社会在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对于切实增强全社会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全省教育系统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学校安全不仅关系学生成长成才,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及其他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机衔接,借鉴了各地学校安全工作的经验做法,明确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保障措施,凸显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我省学校安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深刻内涵,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努力确保《条例》的统筹实施水平。

二是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构建《条例》普法的大格局。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编撰《条例》释义,制作培训教材光盘,通过专题培训班、专题报告会、视频教学等形式,使全省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准确理解、全面把握、正确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观念,依法履行职责,大力推进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的各项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将认真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浓郁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了解、支持、参与学校安全工作,形成学校安全工作的合力。同时,我们将充分发挥各类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协同配合,坚持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形成宣传《条例》的网络矩阵和集群化效应,为《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切实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安全不保,何谈教育?”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既要全面夯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落实好日常监管责任,又要进一步明确学校的责任边界和家长的义务、社会的担当,形成有效保障学校安全的合力。《条例》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学校、学生、家长等的学校工作职责与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时代性和前瞻性。为进一步完善《条例》施行后我省学校安全工作政策体系,推动《条例》的顺利实施,省教育厅统筹谋划,同步研究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等配套文件,构建层次分明、内容丰富、措施科学的政策体系架构。下一步,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条例》相关事项,及时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以条例为依据、部门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体系。针对贯彻执行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将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等活动,深入了解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强化督导检查,通过人大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方式,推动《条例》规定落地生根。

录入:超级管理员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教育社 | 在线投稿 | 关于本报
版权所有 山东教育社   ICP证:鲁ICP备16007069号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