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在我心中
——山东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活动掠影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日期间,山东各地学校通过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全省教育战线广大师生普遍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宪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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