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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再出发”

我省出台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十条意见

本报讯(记者 胡怀旭)省教育厅等11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提出推动省部共建山东省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优化改进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系统构建从中职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等10条意见,推动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再出发”。

据悉,由省教育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委台港澳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等部门研究制定的该《意见》共10条,涵盖了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人才培养、“双师型”队伍、产教融合、办学制度、保障机制、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

紧紧围绕破解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突出矛盾,《意见》提出,推动省部共建山东省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全国创造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支持青岛市、潍坊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为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探索新路径、提供新样板。

为更好地选拔技术技能人才,《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高校分类考试招生,使春季高考成为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主渠道,本科招生计划安排逐步达到应用型本科高校本科招生计划的30%,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更多升入应用型本科高校机会;科学调整春季高考专业类目,组建技能测试项目库等。

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职业教育本科、应用型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逐年提高,吸引更多优秀学生主动学习技术技能。继续稳步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遴选一批职业院校专门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建立优质本科高校参与春季高考招生和“3+2”“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激励机制及责任机制,对相关本科高校试点专业给予经费支持,并根据试点本科高校需要科学合理扩大学校招生计划总规模;优化改进“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探索“2+3”“2+2+1”“1+2+2”等模式;探索在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省优质高职院校的特色专业举办四年制本科职业教育或“3+2”试点5年全部在相应高职院校培养,支持高职院校深度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培养环节。承担国家试点,探索实施“学历证书+若干专业能力证书(1+X)”证书制度。

此外,《意见》还涵盖了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育人机制;建设全国一流的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实施10万“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程;构建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办学长效机制;建设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水平;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氛围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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