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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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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试点综合高中办学推进职普融通

学籍“单一注册,双重管理”

本报讯(记者 孙军)从今年起,青岛市将开始试点综合高中办学,试点范围由直属学校扩大到全市各区市。日前,青岛市教育局印发《青岛市综合高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首次提到“综合高中”的概念。

综合高中将试行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融通,给学生以更多选择机会的新的办学模式,其特色是“中门槛、重素质、多出路”。学籍实行“单一注册,双重管理”。高一年级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原则上在高一结束时,结合相关测试结果,由学生自主重新选择职业教育或普通教育,在校内或校际自主分流。将普通高中必修课程与相关职业教育课程进行整合,形成综合高中的基础课程体系。综合高中的普通教育执行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职业教育面向市场需求和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设置专业课程体系。学生完成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相关学习内容,修满144学分,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学业考试合格,获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转入职业教育的学生,职业学校承认其普通高中学籍时所学相应课程、合格成绩及学分。在此基础上,学生补充修满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定的其他课程且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思想品德评价合格,实习及专业等合格,获颁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该项工作今年首先在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青岛艺术学校、青岛商务学校进行试点,招收人数分别为200人、200人和100人。试点学校将依据招生计划,在达到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含综合高中)录取资格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个别学校含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综合高中学生毕业后有多种选择,可参加山东省夏季和春季高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国际交流,也可以选择直接就业,实现多元发展、多样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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