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职校从875所撤并至414所
河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公布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果名单的通知》,其公布的《河南省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果名单》(以下简称“名单”)显示,3年时间里,河南省中职学校已从875所优化调整到414所,名单外的中职学校停止招生。河南省今后要严把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关。
高质量发展需要高素质人才。为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培养更多高素质“中原工匠”,河南省于2015年启动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工作,采取撤销、合并、划转等形式,整合一批“弱、小、散”学校,推动教育资源向优质学校集中,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3年时间,河南省中职学校已从875所优化调整为414所,撤并461所,撤并学校数额超过一半。
对此次列入名单的学校,河南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办学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办学条件合格、办学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对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尽快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技工学校设置标准》(以下简称《设置标准》);对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要进一步提升内涵、培育特色,推动学校“上质量、上水平、上台阶”,努力打造职业教育知名品牌。
对此次未列入名单的学校,河南省要求自2019年起,取消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名单以外的学校,河南省教育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则上不再接受其学籍注册备案。河南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这些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妥善安置好教师、学生及相关人员;要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政策”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学生的学籍问题,妥善保管好学校的各类档案;要坚决防止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流失。
河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动态调整机制。对此次列入名单的学校,每3年进行一次办学基本条件审核,采取优胜劣汰的办法,对达不到《设置标准》的学校,将取消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对此次未列入名单的学校,经过努力达到设置标准的,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意,可重新申报设立。
今后,河南省要严把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关,凡达不到《设置标准》要求的,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新设置中等职业学校。
(摘自2019年1月9日《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