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开展小学课后托管
9月底前全面实施,结束时间不早于17:30
本报讯(记者 付倩)日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要求,9月底前,全省所有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课后服务将全面开展,有需求的小学生将得到全面保障。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参照实施。
根据《意见》要求,课后校内托管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17:30;服务内容以学生活动为主,可以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严禁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服务形式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学生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各地师资力量、实施条件不足的,可通过发展社会志愿者、购买第三方人员和有办学资质机构的服务等方式予以补充;服务经费由各地按照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社会赞助等方式筹措经费。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全部免费。课后服务收费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社会志愿者补助、购买第三方服务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据悉,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将被纳入对市、县两级政府教育履职评价、义务教育群众满意度评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课后服务纳入学校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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