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通报8起有偿补课典型案例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开学前,济南市教育局再次通报8起有偿补课典型案例。
这8起有偿补课典型案例分别是:济南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张兆忠为学校招生宣传提供帮助并收取报酬,钢城区里辛街道第二中学教师赵传义、天桥区晏阳初中学教师卢永东、长清中学教师郝兆鹏、历城第二中学教师程庆宾、章丘第七中学教师王志刚、历下区锦屏学校教师马玉勤等从事有偿补课,平阴县第一中学教师程振利因组织班级学生参加培训学校的培训而收取报酬。济南市教育局分别对上述人员作出了处分,对其所在学校及学校相关领导作了通报批评等处理。所涉及的民办培训机构的有关违规办学行为,分别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提出责令整改等处理意见。(邓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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