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〇年不再组织“自主招生”
三十六所“双一流”高校试点“强基计划”
本报讯(记者 孙荣光)1月13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该试点也被称作“强基计划”,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逐步建立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有效机制。
据了解,“强基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36所“双一流”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
在招生环节,“强基计划”将探索建立基于统一高考的多维度考核评价学生的招生模式。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参加统一高考。
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高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采取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
同时,《意见》要求,严格高校考核,笔试、面试均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加强违规违纪查处。将“强基计划”招生及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巡视和督导的工作范围,建立动态准入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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