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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要求进一步落实早操制度

本报讯 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自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中小学和高等学校进一步强化落实早操制度。

在全省大中小学强化落实早操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和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要求,依法开展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具体举措。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进一步落实早操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组织好、开展好学生早操活动。要充分保证时间,出操时间原则上为15-20分钟。科学设计内容。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季节等实际合理安排早操活动内容,一般以跑步为主。合理安排场地。早操应在校内运动场、体育馆或教学楼、宿舍楼间空地等场地进行。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马路、广场或其他公共场所出早操,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切实提高质量。学校应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体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值班教师等负责具体落实,确保早操质量和锻炼效果。学校教师带操按课时记入工作量。(张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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