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精准扶贫“323”工程助力脱贫攻坚
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我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任务目标,大力组织实施教育精准扶贫“323”工程,充分发挥了教育扶贫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实现“人人有学上、家家有希望”。省教育厅连续4年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评估考核中获得“好”等次,荣获“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认真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要求,着力完善“特殊群体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适龄残疾儿童、特困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小学校设置留守儿童关爱室3940个,实现扶贫工作重点村学校全覆盖。着力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全覆盖。免收适龄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免除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学费,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累计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73.4万名,资助资金达18.3亿元。着力完善“职业教育精准扶贫体系”,以市域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精准脱贫”。2019年,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比例达94.23%。加大重点高校面向农村贫困地区招生力度,2016年以来,全省参加高考的37774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被高校录取。着力构建“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网络”,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小学结成帮扶对子3941个,实现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学校全覆盖。着力构建“高校科技扶贫网络”,发挥高校人才科技资源优势,组织116所高校对口认领省重点扶持乡镇和贫困地区乡镇250个,设立高校科研扶贫计划项目394项。着力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累计完成改薄投资18.66亿元,建设校舍96.69万平方米,运动场153.38万平方米,完成设备购置4.1亿元,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661所。着力推进“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普及计划”,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621所,实现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学前教育全覆盖。着力推进“贫困地区教师队伍提升计划”,健全完善“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机制,采取充实总量、优化结构、结对帮扶、全员培训、上门送教等措施,提升贫困地区师资队伍水平。完成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幼儿园园长培训1249人、骨干教师培训3379人,集中培训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小学校长、骨干教师4.8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