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实力显著增强
“十三五”期间,我省高校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高校成果屡次在《自然》《科学》上发表。30年来,省属高校首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智库成果获国家主要领导人批示,单项科技成果转化费创历史新高。
科研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科研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19年,全省高校共有科技人员74846人,比2014年增长26.9%,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达38.4%。人文社科人员49977人,比2014年增长31.5%,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达34.3%。
高层次项目承担能力不断增强。2019年,我省高校共承担科技课题37914项,比2014年增长81.3%。承担人文社科课题28074项,比2014年增长84.5%。当年共拨入科技经费130.8亿元、人文社科经费4.94亿元,分别比2014年增长173.6%、19.3%。
高水平成果不断涌现。2016年以来,我省高校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科技奖励20项,占全省获奖总数的40%;获省自然科学奖68项、技术发明奖31项,分别占总数的84%、68.9%。2019年,出版科技著作363部,发表科技学术论文57880篇,分别比2014年增长131.2%、41.4%;获国家科技奖励10项,省部级科技奖励229项。出版人文社科著作1750部,发表论文17379篇,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24项。
科研支撑能力明显加强
高层次科研创新平台不断充实。以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研发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为载体,科研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对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协同育人水平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目前,我省高校牵头组建的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共456个。
激发高校科研活力的相关政策不断完善。深化高校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支持高等院校对收入分配制度和科研绩效奖励体制进行改革,对教学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予以明确,不纳入学校工资总额基数,教师或团队可享受最高95%的成果转化收益,且由成果完成人自主分配。
科教协同推进机制不断深入。为打破部门界限,优化协同机制,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联合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科教协同发展,提升全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高校科技服务社会能力明显增强
科技转化机构建设不断强化。引导高校设置了知识产权运营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服务地方办公室、合作发展办公室等机构,培养形成技术经纪人、专职转化工作人员366人。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4所高校被教育部认定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山东科技大学获批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科研成果转移转化质量不断提高。2019年,签订技术转让合同492项,当年实际收入1.75亿元,分别比2014年增长6.5%、157.5%。申请专利17744项,比2014年增长101.1%;授权专利12733项,比2014年增长159.5%。有95项智库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其中,中国海洋大学完成的“科学制定我国北极战略”获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山东理工大学的“无氯氟聚氨酯新型发泡剂”发明专利转让费达5.2亿元,创造了全国单项专利许可的新纪录。
服务学科专业发展能力不断提升。通过海外访学研修,参与“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协同攻关,到行业企业实践等方式,明显增强了研究生导师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建立科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推动高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以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支撑研究生参与基础性、战略性和前沿性科学研究,提升了高校研究生培养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