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教师负担关键是抓好落实
新年伊始,山东省即出台《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20条》,对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填写相关报表、抽调借用教师、校园形式主义等进行刚性规范,着实让广大教师感到欣慰、受到鼓舞。
近年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声音越来越多。因为每到年底,总有许多检查考核评比、文字材料、数据报表等工作被指派到中小学,干扰了正常教学秩序,加重了教师负担。
这些任务安排来自哪里?稍作调查就会发现,更多的是来自外部。有的是党委和政府部门布置的,有的是社区要求配合的,有的是社会群体组织的。各种任务名目繁杂,会议、拆迁、创城、展演、检查等,不胜枚举。有一位校长无奈地说,他有一天接到上级的公文安排多达32个。
这些任务内容大多与治校办学并不相干。“上头千根线,下头一根针。”各种任务集结,常常压得学校喘不过气来。殊不知,随意把教师的精力从课堂上移走,转移到其他地方,受损的是教育,受害的是学生。
全国教育大会强调,要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幅减少各类检查、评估、评价,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对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政策支撑。经过综合治理,一批“表哥”“表叔”问题得到遏制。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一些地方,干扰学校教学的问题依然过多,中小学教师非教学负担依然很重,教师们对此反映强烈。
当前,教育改革进入攻坚期,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更加迫切。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更加务实管用的举措,为教师减轻外来负担,保障教师心无旁骛地研究教学,才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一名基层教育工作者,我提出3点建议。
要全面清理无关事项。坚持以县为主,以年度为区间,深入查摆各方面安排学校的事项,拉出单子、摸清底子、找准源头。实行分类处置,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与学校办学、教师教学无关的,列入“黑名单”;县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学校和教师参与的,列入“白名单”;符合教育规律,有利于引进社会资源,促进学校办学和师生发展的,列入“绿名单”。教育部门分别提出意见,予以取缔销号、统筹组织和鼓励支持,报县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后予以公示、实施。设立准入制度,新增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审批。划定底线,严禁商业活动进校园。
要改革教育治理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关键是政府转变职能。要划定边界,把该管的管起来,把该放的放下去,保障政府到位但不越位、不错位。要变“管”为“治”,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干预,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规划、拨款、标准、信息、服务等方式治理学校。要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政府、学校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加快制度创新和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要打通“最后一公里”。减少教师外来的不合理负担,更需要党委、政府给教育“撑腰”。怎么落实、落实得怎么样,“最后一公里”在县一级党委、政府。要抓根源治理,管住组织发起单位,严格管控干扰学校教学的行为。要压实责任,领导干部带头讲规矩,从机关开始抓落实、抓整改。要强化督导,把减轻教师负担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刚性要求,纳入国家和省教育督导评估,跟进问责问效,督促县级政府担当作为,阻断伸向学校的干扰。
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新问题还会不断产生,我们必须守住底线,久久为功。我们期盼,各级政府为教师“减负”的规定真正落实落地,教育的生态变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