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开设必修课 中小学纳入教师考核
山东加快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本报讯(记者 孙荣光)5月25日,省教育厅举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闻通气会,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冯继康对《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进行了解读。此前,省教育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该《意见》。
据介绍,《意见》详细规划了包括课程体系、宣传普及体系、咨询干预体系、教师队伍建设体系、组织保障体系等在内的5个子体系。
针对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缺失、教育内容分散的问题,《意见》以课程教学为根本,明确提出,大中小学课程设置、教学目标和内容提出具体规划和要求。明确提出各级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
在咨询干预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学校可通过购买专业服务等形式向学生提供系统、专业、及时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筛查,通过医教结合、医教协同方式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要面向全体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健全学生心理档案转接机制,强化学段之间的联动配合;要遵循保密原则,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强调推进大中小学全部建立心理辅导室(教育与咨询中心),规范运行使用,提出2023年前建设50个高校心理健康省级示范中心。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意见》要求: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超过1000人规模的学校必须配备专职教师,酌情增加兼职教师配备,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解决;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校至少配备两名,要求各学校于2022年前配备到位。明确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责任,加强专业系统培训。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班主任享受同等待遇。
同时,《意见》要求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对各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高校党建、绩效考核,纳入文明校园创建评估体系。要求学校每年对学生家长开展至少1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通过家委会、家长学校等平台强化协调联动。建设省、市、县(市、区)3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服务平台。加强学科专业和人才支撑,鼓励高校开设咨询心理学专业,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据悉,省教育厅决定依托山东师范大学设立山东省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中心,计划通过经费支持等方式,推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2022年底前设立本级中心,统筹利用资源,强化指导调度,为《意见》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提供平台支撑。